01
耗材强制降价,最高降幅99.97%
本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8月起,对兵团招采系统医用耗材强制执行全国最低价!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通知》要求,目前已在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阳光挂网的医用耗材,挂网价格高于全国省级平台最低价(执行超过30日),联动全国各省级现执行挂网价中最低价并进行调整。
本轮动态调整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对于逾期未进行价格调整的产品,系统将强制执行降价!自2023年9月1日起自动调整为全国省级平台最低价。
另外,医保局公布的《2023年耗材阳光挂网价格动态调整表》显示,有69226个医用耗材价格需要进行下调,涉及强生、奥林巴斯在内的大批械企。此次价格调平,最高降幅高达99.97%,其中超1.2万个医用耗材价格下调幅度超过了90%。
02
启用招采子系统,强制更新最低价
近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向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迁移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通知指出,四川省药采平台在8月20日实施系统关停,并启用招采子系统。逾期未操作或未按照平台完整采购流程操作等原因造成订单信息缺失的,由医疗机构和企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未来四川挂网的医用耗材产品都将直接联动全国最低价。
根据《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如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限如实主动更新外省最低参考价的,经核查属实,按核实后的外省实际最低参考价下调10%作为联动参考价。企业不予确认的,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再接受该产品的挂网申请。同时将有关违规情况按照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用评价和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03
耗材挂网扩围,联动“全国最低价”
国家医保局早明确表示,要形成全国医疗器械价格联动机制,实现“一省挂网、全国可采”。
7月28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文件强调,持续推进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开展重点品类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化监测和监测预警,优化医药价格指数编制,推进招采与价格数据跨系统应用和综合治理。
目前,针对耗材挂网价格的联动调整,正在全国大范围落地。上半年,陕西、四川、河北、湖北、云南等各省纷纷均针对挂网耗材价格展开重点治理,包括产品价格高于限价、未填报全国最低采购价等等。企业没有在期限内调价,或者瞒报外省价格,其产品直接被踢出挂网集采。
此外,早在四川推动启用招采子系统前,河北、广东和陕西三省,就已经使用耗材全国招采平台,进行挂网最低价联动。
7月12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常态化开展全品种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新申请挂网的医用耗材,如有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挂网价,企业需填报全国最低价,且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其全国最低价;如无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挂网价,企业应提供产品价格成本测算,并承诺挂网后按规定联动全国最低价。
7月17日,广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药品和耗材挂网规则强化价格监测的通知》,并对最低价界定有明确标准: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议价挂网采购医用耗材的挂网价格应不高于现行有效的全国最低价格,全国最低价指全国其他省级最低挂网(中标)价格(不含其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和广州平台、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三者之间的低值)。
7月27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发布了《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明确就该省采购平台“限价目录”挂网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进行价格治理。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在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4日期间内,进入招采子系统进行相关耗材全国最低价调整。对于不如实填报数据,发现企业存在虚报、漏报、瞒报价格,申报价格与国家共享价格数据不一致的,将约谈企业。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信用评级并公告,相应责任和产生的后果由企业承担。
随着河北、广东、陕西、四川、新疆等省份密集发布通知,预计接下来会有更多省份启动新一轮全国最低价联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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