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30日),业内流传出一份《山东省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上报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采购量的通知》,《通知》明确请驻济医疗机构将药品和耗材按通用名,依据上年度使用量,上报一个年度(12个月)计划采购数量,具体到品种、剂型和规格。上报的药品、耗材采购数量作为带量采购和合同签订依据。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0月8日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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